2018年3月1日星期四

张秀娥: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合理解决我“被强制安置”问题的诉求书



尊敬的国家领导人:

我叫张秀娥,19888月经黑龙江省伊春市劳动局审批,被电业局招收为集体制工人 。

2006年末,电业局要上划国家电网时,我被企业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不知道,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我至今没有签字、至今没有领钱,单位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由,不让我上班!

这些年来我多次到政府及省电网公司反映此事。

2013年为化解矛盾伊春电网公司把我安置在其下属单位电力安装公司上班,并签定了长期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享受到真正的职工待遇,社保医保都是我自己交!

我每个月工资1400元,老公下岗孩子上大学生活的很艰辛。我多次找各级领导关于我工资待遇的事没人理,十九大我来到北京,单位和政府将我劝回到省里解决,市信访局长、省信访负责人、还有森工总局主管局长、单位等各部门开会,说一个月给我答复!四个多月过去了,我到省市各部门找了无数次,没有任何结果!无奈,在请假不批而是按无故旷工的情况下(我上次来北京单位扣了我十天工资),我只能再次来到北京讨个说法,还我公道!可是我所在的街道,和派出所警察,嘴上说信访是我的权利!当我座私家车到哈尔滨换车时,有人在火车站截访,我亲眼目睹了把人从火车站抬走!我没敢坐火车,我只好坐公交车离开了哈尔滨站,在一个小汽车站坐私家车来到了北京。从离家以来我历尽艰辛万苦,三天三夜没休息……

2018年我已到退休年龄,我相信政府领导会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合理解决我被强制安置的问题,享受真正公平公正的待遇。恳请领导尽快解决我的问题为盼!

申述人 张秀娥 2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