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

关于要求立即释放符海陆、陈兵、张隽勇、罗富誉等四人的呼吁书


符海陆、陈兵、张隽勇、罗富誉等四人因制作“铭记八酒六四”纪念酒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于2016529日、2016622日、201669日、2016616日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5日,四人被成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成都市公安局两次补充侦查,成都市检察院于2017324日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该案应当最迟于2017623日审理终结并宣判,但截至本呼吁书发出之日,该案在程序上既没有开庭,也没有宣判,陷入长期超期羁押的违法状态!作为辩护人,我们曾多次致电成都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周明伟以及成都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伍晓峰,二人答复本案延期审理,但我们认为,本案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并不存在延期审理的情形,况且辩护人均没有收到延期审理的任何书面决定。作为辩护人我们曾多次提醒法院和检察院要依法办案,同时要求成都中级法院要解决我们提出的超期羁押的问题,但是成都中院不仅没有解决我们提出的问题,最近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听,致使我们无法与承办人员表达诉求和沟通案情。

辩护人认为,在既无延期审理又无中止审理理由的情况下,本案已经严重超期羁押,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最高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以及《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要求成都市中级法院立即对符海陆、陈兵、张隽勇、罗富誉等四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我们要求成都市检察院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对此次超期羁押进行专项督查,查清原因,举一反三,强化意识,落实人头,同时对发现的违法人员追究责任。

四人被羁押期间,家庭变故横生,陈兵的弟弟去世,张隽勇的父亲去世,两人均没有给自己的亲人见上最后一面,世间之痛,莫过于此!在张隽勇申请奔丧的时候,没有人怜悯,没有人回旋,公权冰冷如铁,让人不寒而栗。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三人上有老、下有小,三人的妻子不得不承担起繁重的家庭负担,孤儿寡母,其状令人扼腕,稍存良心之人必为之动容,正所谓“一抔黄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寒夜漫漫,转眼又是一年,我们呼吁这个国家善待这些良心犯,他们不仅不是犯罪之人,反而是这个民族最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一批优秀公民,我们呼吁在鸡年即将到来之际,成都“酒案四君子”能回家过年!这不仅是我们辩护人的呼声,也是他们亲人们的呼声,更必将是所有具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们的呼声!我们期望这个呼声能飞越巴山蜀水,传到北京,传到中南海,让它变成现实,让它为中国梦做一个活生生的注解!

符海陆辩护人:冉彤、陈建刚
张隽勇辩护人:卢思位、何伟
罗富誉辩护人:李贵生、龙霖
20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