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投诉:孙秀英:我19大到北京上访遭遣返的经过


我是陕西省有色控股集团下属陕西银矿职工王建德遗孀。我丈夫带病坚持工作,1999年病重去世,单位当时答应对我们家属优抚安置,包括安置一套住房,但都没有兑现,为此我多次到陕西省有色控股集团、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政府上访。因为上访,我女儿的工作单位作出决定,发通知停止了我女儿的工作,我在单位临时工的工作也被剥夺了。近十年来,我们母女失去收入,生活无着,靠乞讨和亲戚朋友、社会上的好心人接济维生,一直坚持上访讨公道。

20171018日,中共19大在北京召开,我于19日几经辗转到了北京,我随身携带了碗筷,打算靠乞讨在北京上访。

我在天安门广场西北边被巡逻的警察拦住,警察在他的手机上扫描了我的《身份证》,问我是不是上访的?叫我打开我的手提包,翻看里面有上访的书面材料,随即叫来警车,把我拉到一个派出所,派出所检查了我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把我和另外四个上访人员一起押送到了久敬庄。

久敬庄的工作人员叫来了榆林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因为我《身份证》上登记的是我的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其实我早已离开了榆林,随丈夫一起在商洛市的柞水县陕西银矿生活,我上访反映的问题,与榆林市毫无关系。这个情况榆林市政府有关官员也知道。

榆林市政府的工作人员把我带出了久敬庄,很快就雇了一辆车,派了3个榆林市的人员,把我押送到保定,给我买了一张到西安的高铁票,送我上了车,一直守到列车开动。

我这次到北京,没有上访成就被遣送回西安。19大召开前和举行时,许多上访者都被押回来监控、关押,我没有被关押,是因为这些截访者知道我已经六十多岁了,做过开胸换心脏瓣膜手术,身体状况极差,怕我在拘禁关押中出事。我上访已经十多年了,吃尽了上访的酸麻苦辣,遭受了更大的冤屈。党政官员把对待访民的许多狠毒手段不敢用在我身上,就施加在我女儿身上。我女儿经常陪伴我上访,以便照顾我,她因此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遭受信访人员及警察的谩骂、殴打,被拘留三次,最长的一次拘留了34天。

第一次是在20097月,我女儿被雁塔公安分局拘留18天。

第二次是在 2010122日,陕西银矿党委书记通知我,说省委信访局叫我们去谈我们反映的问题。在陕西省委,警官王青令突然从街道上把我女儿拉到省委信访局大厅踩倒在地殴打,多次破口大骂:“你太渺小了,要让你家破人亡!”我女儿吓傻了,目瞪口呆,好半天过后才知道哭,并吐出血来。我女儿起来后,王青令又几次抓住我女儿,把她摔出去。接着王青令又随意搜身,把我女儿钥匙链上的小水果刀(长3厘米,宽1厘米)搜去,作为我和女儿“要杀人”的“证据”。搜完身后继续殴打我女儿,并打我的头部,将我的帽子打落地上,还咆哮着大骂我“不要脸”。围观的有几十人,银矿的书记、省委信访局的接访人员,站在一旁,无一人上前劝阻,当时的场景无比凄惨!我刚做过开胸换心脏瓣膜手术,瘫痪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女儿全身青一片,紫一片,穿的一件新羽绒服也被撕破,头上也起了大包。银矿书记看我和女儿情况不好,叫来救护车,警官王青令不但不让我们上救护车,还强行把我母女像押解犯人一样押入警车内,拉到秦岭山里的柞水县非法拘禁了三天。女儿在柞水起了轻生的念头,幸亏110赶到,把门打开,救了女儿一命。直到第3天,单位的人看我生命垂危,女儿伤情严重,才将我母女送到四医大救治。此时,警官王青令还百般阻挠禁止我们住院,要求将我母女软禁在柞水。最终在给女儿检查服药后,女儿情绪稍微好转。我住院半个多月花去5000多元,也全是借来的。医生建议我继续治疗,我找到信访局,无人管,我只好提前出院。这次省委信访局警官王青令对我母女的野蛮殴打使女儿的病情加重,多次吐血,我的心脏肿大,术后恢复失败,病情更为严重。

第三次是在201117号。14号上午,我们母女俩到省委东院大门口外旁边举着一个纸标语牌,要求见省委领导反映我们长期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并被警察暴打的问题。省委东院是省委领导办公、居住的地方。省委书记赵正勇要求对此严厉查处,省委信访局副局长梅刚于是借机报复整治我们。我女儿17日就被拘留,直到210日才被放出来,执行“监视居住”,这次被拘留34天。警察17号口头告诉我这次拘留我女儿时间为7天。这次还要拘留我,可能是知我病重体弱,派出所警察让我签了一份《拘留证》,随后又给我开了一份《释放证》,把我放了。为女儿遭拘留,这34天,大冬天大过年的,我几下里奔走打问求告,冻饿疲惫全身发肿,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女儿。

我真不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得连猪狗都不如?
                       
陕西访民  孙秀英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