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

吴魁明律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不按套路出牌!——江天勇律师名誉侵权立案消息


今天上午我按套路出牌,接受江天勇父亲江良厚的委托,去到广州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江天勇(前律师)因709案件被失踪被抓捕一事名誉侵权案件的立案。结果,越秀区法院立案庭明确告诉我这个案件不给立案,也不收我的材料,还不给我书面不予立案的裁定。理由是叫我去越秀法院的信访办问。

我去到信访办,他们给我的解释是这样的案件都不立案,不收材料,不出书面裁定。原因是他们再也不能承担此案的立案责任了。不给我书面不予立案的裁定。

原来越秀区法院不按套路出牌!我知道的法院的套路是:立案登记收材料,之后如果法院认为不属于法院的立案范围,也应该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不服裁定的话,申请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一次。

期间,立案庭还不按套路,抄下了我的名字和律师证号。对此,我要再按套路出牌,向越秀区法院邮政快递诉讼材料!另外,我想问问专家和朋友们,如果我要不按套路出牌的话,该怎么出牌?

吴魁明律师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