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投诉:访民李红花:我所遭受福建漳州龙海市榜山镇党政官员的人权侵害


本人是福建省漳州龙海市榜山镇梧浦村张浦73号李红花。

20081124日下午一群匪徒300人的在榜山镇党委书记黄为平带领下未经司法程序将我种植10余亩土地木耳场毁坏,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该黑恶团伙不但毁坏我种植的木耳场和一些生产的相关财物而且连我母亲老人也不放过,用残暴手段将我近67岁母亲的手打残疾,及我的脑左侧裂痕。

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我们于当天报案,至今无任何音讯。

于是从该年开始我走上慢长的上访路,该地区一些贪官污吏和公安内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实现稳定压倒一切腐败维稳路线多年来对我作为打击对象,用文革时期手段给我扣上各种所谓的罪名。

我以和平方式合法上访,他们以各种非法拘禁方式共拘禁17次黑监狱、3次劳教、软禁3次、刑事拘留28天,并多次打至轻伤。他们实现的是抓民不抓匪政策。

把破坏法制的一套用的活灵活现,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政策根本无法贯彻,他们还采用强迫交易的威胁手段把我几百万投入木耳场只用可怜81万低价收购,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

还搞株连式强拆连我弟弟也不放过,几次三番威胁我弟弟以砸他工作饭碗,进行流氓式的恐吓。

李红花身份证号:350621196407124024
李红花手机号:1896547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