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维权网:中国大陆“法制学习班”(黑监狱)调研报告(2016年1月)



本报告由维权网撰写与发布。

前言:

本报告是对中国大陆“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起源、现状、各个特征、以及公民反抗的综合调研报告,旨在披露中共各级政府披着“法制学习班”面纱公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肆意践踏法律的侵权行径;同时,以对人权捍卫者们依法维权顽强斗争的记录,来彰显公民抵抗在捍卫人权领域中的重要性。全文6700字。

目录:

前言
一、什么是“法制学习班”(黑监狱)?
二、“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历史沿革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
四、公民反抗:无锡市人权捍卫者反抗黑监狱历程及“6.22” 反黑监狱事件
五、“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现状
六、“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黑监狱的地点)
七、“法制学习班”本质——政府的黑社会化运作、两种形态及十一大特征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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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法制学习班”(黑监狱)?

“法制学习班”,又称“政府学习班”“训戒中心”“法制教育基地”“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俗称“黑监狱”,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个非法机构或场所,其用途主要是非法羁押、非法拘禁上访维权人员,其目的主要是以公权为后台,通过非法绑架等暴力手段进行截访和维稳,阻止百姓到北京上访,减少地方政府的“不良影响”,为地方官员的政绩加分。

二、“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历史沿革:

中国大陆有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就出现的“法制学习班”,那时的数量和影响相对较小,早期还有省份以“被精神病”的方式代替“法制学习班”,从2000年至2010年,这个十年是政府“法制学习班”的迅猛发展期。

到了2010年以后,中国大陆几乎各省份都有设立了“法制学习班”,是“法制学习班”的鼎盛时期,全国各地惊现“法制学习班”,全国各地访民都不约而同地举报、曝光“法制学习班”,也有媒体开始介入调查、揭露“法制学习班”。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

最典型的是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专门从事帮助全国各省、市驻京办截访、绑架、看押、拘禁访民的一条龙服务,又曝北京朝阳法院对截访并非法拘禁河南访民的10名嫌犯分别判刑。

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在全国也轰动一时,从此,“法制学习班”“政府学习班”“黑监狱”“信访学习班”等词在各媒体频现,中央各部门开始被迫明令禁止对上访人员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此时,全国各省市的“法制学习班”开始走下坡路。

四、公民反抗:无锡市人权捍卫者反抗黑监狱历程及“6.22” 反黑监狱事件

江苏无锡的访民,在经历了无数次的黑监狱后,从2012年起,开始向政府的黑监狱叫板,在当地一名职公务员沈爱斌的带领下,访民团结一致,向黑监狱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20126月起,沈爱斌带领当地访民,举报、控告,并组织访民进行多起从黑监狱中营救访民的行动。

201210月份,他们组织20余人将被无锡市滨湖区和太湖街道联席关押在姚湾一号宾馆内的访民沈果冬营救出来,随后,关押在姚湾一号另一栋房间内的访民丁红芬也被政府放出;

2013228日,沈爱斌组织丁红芬等20余人,成功地将被无锡市北塘区联席办关押在新丽新宾馆内的访民吴国新营救出来,同时将负责看押吴国新的北大街街道工作人员控制并报警,可出警的警察到达了解情况后,竟向北塘公安分局求救,召来4依维柯特勤,将被控制的北大街街道工作强制夺走,不了了之;

2013323日,沈爱斌组织丁红芬等20余人,将被无锡市锡山区联席办关押在锡山区委党校内的访民李梅芳营救出来;

江苏省无锡市发生的2013年“6.22”反黑监狱事件。2013622日,沈爱斌和丁红芬组织了30余访民,将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关押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的5位进京上访人员营救出来,激怒了腐败滥权枉法的无锡当政官员,后来,无锡政府竟然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5名营救者抓捕,就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时,无锡政府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此5人判刑。最终,沈爱斌和丁红芬被判实刑,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一年九个月,沈爱斌被开除公职和党籍,2015312日出狱,丁红芬20156月出狱。他们现失业,屡遭当地政府迫害。本网均有报道和记录。

值得关注的是,自从20136.22劫狱案后,无锡的黑监狱在人权捍卫者的激烈抵抗下,被彻底消除了,但是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和丁红芬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五、“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现状:

2014年开始,全国的“法制学习班”虽然渐渐稀少,但未绝迹。

江苏省泰州市当局现在仍有非法拘禁多名访民的事实,据当地刚从黑监狱出来的访民透露,泰州当局为争取“零上访”的政绩,现在除以“法制学习班”名义实施非法拘禁外,还常年以“被精神病”的形式,将访民长期关押在精神病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访民汪荷娣今年已经两次被强制关押到无锡市精神病医院。

现在,每逢全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中国大陆仍有维权公民被政府限制人身自由的现象,只是政府不再以“法制学习班”的名义向“学员”宣布。

2015年年“9.3”阅兵期间,全国各地均有访民“被软禁”的现象。有被公安连续“传唤”、“软禁”到派出所,有被公安直接“软禁”到宾馆,有被公安“软禁”到办公场所,还有被公安“软禁”在家,更有的被政府关押到墓地的怪象。不胜枚举。

六、“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黑监狱的地点)

“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即黑监狱的地点,全国各地不尽相同,但大体有如下几种:


1、是公安机关的办案点,如犯罪嫌疑人的指定监视居住点,除用于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外,也成了维权访民的“办班点”;

2、是社会宾馆,在宾馆内开几个房间,长期用于非法拘禁上访人,而且,几乎都有公安能与操作;

3、是企业内的宿舍、厂房,一些地方政府,长年租用一些企业内的宿舍或破旧厂房,用于关押上访维权人员;

4、民房住宅,政府人员,租用偏远僻静的农民住宅,来从事非法拘禁上访维权人员;

5、民兵训练基地,军事化管理单位,普通人员无法进入,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的民兵训练基地,曾是政府用于长期关押上访维权人员的场所;

6、部队的宾馆,本是用于对部队军人或离职干部开放的非赢得场所,一些地方政府却以租用的方式,长期承包了一此房间用于关押上访人员,如无锡的锡梅宾馆;

7、非正常上访人员训诫中心,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上访人员训诫中心”,以这个名义,以上访人员举办“法制学习班”,非法拘禁上访人员。如河南南阳非法设立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就是典型的政府黑监狱。

8、法制教育基地,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以这个名义,将上访维权人员关押,实施非法拘禁,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当年的“建三江事件”,律师为被非法拘禁在其中的人员进行呼吁,带到枉法公安的打击报复。

9、政府的干部疗养院,本是用于政府离退休人中休闲的场所,却变成关押上访人员的场所,如位于江苏无锡鼋头渚的江苏省干部疗养院,在2013年也曾是关押访民的黑监狱;

10、地方党校、党校,顾名思义,是用于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场所,在某些城市却变成非法拘禁访民的黑监狱。如中共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委党校,曾在2013年以“政府法制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过李梅芳、孙静芳、杨国英和沈爱斌等人,当年的323日,李梅芳被其他访民成功地从党校黑监狱营救出来,此事,在2013年曾轰动一时。此后不久,便暴发了“6.22”群体访民的劫狱案。

七、“法制学习班”本质——政府的黑社会化运作、两种形态及十一大特征

“法制学习班”本质是政府以黑社会方式,超越法律践踏人权而设立的机构。 “法制学习班”全部是在省(含)以下政府的操控下进行,它有两种形态。一是地方政府直接操作,另一种地方是以政府为后台,由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以黑社会方式出面操作。
 
由政府直接操作“承办”的“法制学习班”,基本都由公安和信访介入操办,由地市级政法系统指挥,区、街道政法系统、公安、信访、社区(村)人员参与,以公安为首,辅以城管、卫生等部门,将上访人员从北京或从家里或从路上等各处将学员强行“请到”“法制学习班”。

由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出面操作的“法制学习班”,则没有政府直接“承办”那么“文雅”,均是以完全强制暴力方式,将访民关押到黑监狱,在北京曾发生过一起安徽访民李蕊蕊在黑监狱里被看守强奸的事件。

全国各省市在北京租房、雇黑、强制截访并关押到黑监狱的行为,是完全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单一目的的非法拘禁,被押回地方后,在当地以“法制学习班”名义举办的黑监狱,目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还有“洗脑、逼签”等多种目的。

被政府以举办“法制学习班”名义办学的学员,通常都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大部分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在中国,老百姓是占大数的,也是最弱的群体,是公权侵害的最大目标,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本来靠体制经商赚钱的,因为权益遭到侵害,走上维权,再就是少数的国家公务员,因为权益受到侵害,也走上维权。这些人,无一能幸免遭到政府的打击镇压。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各不相同,有劳工纠纷,有医患纠纷,有征地拆迁,有对公、检、法制造的冤案,还有劳保和养老等等。目前,中国大陆最多的维权事项是征地拆迁引发的上访维权案,全国普遍存在,范围广、人数多、损害大、影响大。但不管是哪种情形,只要是上访维权,均被地方政府视为眼中盯、肉中刺,因为影响到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和脸面。

这些维权者,只要进京上访,就随时可能遭截访、绑架、失踪,而且,即使不进京上访,在当地,也有可能随时“被失踪”,只要政府认为你可能上访,或上访回来了,政府要给你颜色看看,都会“被失踪”。

尤其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中国大陆的各级政府非常紧张,基层的维稳人员就红火起来,因为他们又有“业务”了,可以有“生意”赚钱了。而这时往往是访民的兴奋点,要么被拦截,关押到黑监狱,要么进京上访,与政府官员玩“猫捉老鼠”游戏。

在地方政府热衷于“法制学习班”的那段时期,访民的上访行动,犹如搞“地下党”工作,神秘而隐蔽,想尽办法,用各种方法逃到北京,因为那时在北京各信访场所,都是地方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的扫描场所,只要发现了目标,便被强制带离,然后的下场,你就知道了。为了避免被捉回,访民到了北京,不敢用身份证住宿,不敢开手机,不敢在公开场所露面,整个活动堪比“特工”。

上访者只要被地方政府从北京截访带回,用一句形容非常恰当:“麻雀掉进烟囱里”有命没毛!少则被送进“法制学习班”“深造”几天,多则十几天,几十天,上月,甚至成年关押,没有固定期限,政府也不告知家属,刚开始,家属非常紧张,后来被关押的次数多了,也就不紧张了。还有的家属报警,警察也不出警,闹得凶一点的家属,政府会对其进行威胁,甚至珠连,也关进黑监狱,因此,在黑监狱盛行时,人人惧怕,更因为在黑监狱里会遭到各种折磨、虐待,不给饭吃,不让睡觉,被关在阴暗潮湿的没窗户的房间里,还有的遭到恐吓、威胁、殴打、体罚,甚至坐老虑櫈、戴手铐、“开飞机”、反手上吊、被下,还有的被强迫交易,逼迫签订拆迁协议等。地方政府会根据每个访民的个性特点,制定“整治”方案,要彻底“整服”上访者,让上访者停访息诉。

最主要的一点是,访民从“学习班”出来后,根本无法对自己遭遇的情况向外界或相关部门投诉或追责,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在进入“学习班”时,是被套着黑头套进去的,出来时,也是被套着黑头套出来,无法找到黑监狱地点,再者,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资料,即使报警或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去举报或控告,也因无证据,不受理,叫天不应。非常可悲的是,有些地方的百姓,因为惧怕政府,就是知道家属被关押,也不敢出来报警,采取行动进行揭露、营救,目前江苏省泰州地区就是这种情形。

因为在黑监狱中,有公安、信访、政法委、街道、村干部介入,访民有些是认识的,所以,勇敢一点的访民,就向外界揭露,举报,这也给政府制造了一点压力,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除无锡市外,全国各省对访民举办的“法制学习班”都没有任何法律文书或政府手续,而无锡市锡山区访民孙静芳家属却通过抗争,拿到了信访局和街道共同送达给家属的《锡山区非正常上访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学习告知单》(附后),是锡山区联席办签发的。

在沈爱斌出狱后,他从冤案的案卷中,发现了无锡市、滨湖区和太湖街道三级联席办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全套详实的办班资料(附后),并且,在沈爱斌诉无锡市政府公开三级联席办政府信息案中,得知无锡市的三级联席办不属于行政序列,是党委机构,也就是说,非法拘禁无锡访民的黑监狱,是中共无锡市委这个基层党组织举办的。

下面,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对维权公民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黑监狱)为例,初步总结出“法制学习班”有以下十一大特征:

无锡政府对上访人员举办的“法制学习班”是以三级“联席办”的名义对外的,即无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无锡市联席办)、无锡市某某区(如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等)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某某区联席办)、无锡市某某区某某街道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某某街道联席办)。在实际过程中,都是区信访局和街道工作人员对“学员”宣布“现在对你举办学习班,进行法制学习,你必须遵守纪律、、、、、、”都只接触到街道一级联席办。

“法制教育学习班”全名为“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公权强制秘密非法拘禁的犯罪本质。据初步统计,无锡地区有近千人次被联席办以“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过,全市范围内有100多处用于非法拘禁访民的黑监狱。

我们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和受害者本人签名资料,供调查。无锡三级联席办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主要有以下11项特征:

1) “招生方式”:绑架、诱骗、传唤;

访民可以在任何地方,有的在上访,有的在家,都会突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绑架,然后被送到“法制学习班”;也有的被街道、信访、公安工作人员以谈话、谈心、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等方式,将访民诱骗出来,然后直接送到“政府学习班”,还有的是公安直接上门传唤,然后送到“法制学习班”。

2) 无任何手续

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过“法制学习班”的人,没有一个人在入学前、学习时或学习结束后,能拿到任何手续。访民孙静芳家属在是在多次报警,坚决向政府要人,而且孙静芳的73岁父亲和70岁母亲向政府要人,要不到人就去北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才将《告知书》送给了他们,以示孙静芳是在政府“学习班”。

3) 无固定期限

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没有固定、明确的学习时间,只知道何时进班的,何时结束,则无人知晓。少则几日,多则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4) 不告知家属

据目前统计,没有一个被参加“法制学习班”学员的家属,能收到政府主动给家属的告知手续。只有个别几个家属在发现人失踪了,报警后,当地街道或信访办给家属《告知单》,告知家属失踪人员被办班学习,据我所知,给家属的有一份是原件,一份是复印件。

5) 办班地点保密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学习班的人及其家属,入学时都不知道被参加学习的地点,只有极少数在学习中后期,通过特殊途径获得地点,因为绝大多数学员是被套着黑头套押进学习班的。还有的是出来后,根据自己“学习”期间的记忆,通过寻找、判断才找到学习地点的。

6) 没有通讯自由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在学习期间被强制搜走通讯设备,禁止与外界联系。有的访民入学后,所有随身物品都被搜走。

7) 没有人身自由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在学习期间,都是被限制在特定范围内,都是被强制限制活动范围,都是有专人24小时看押,没有人身自由。

8) 受刑讯(酷刑)逼供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访民,有部分学员在“学习”期间被公安介入刑讯并做笔录。无锡丁红芬、黄民菊、华惠清、王建芬、浦兴娣等人,在黑监狱中遭遇酷刑。

9) 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访民,都不同程度受到过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有公安、信访、街道、村委、检察、综治、单位等部门的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的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还有街道、社区等部门雇佣黑社会对学员进行上述行为。

10) 下药投毒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有丁红芬在被参加“法制学习班”期间,办班单位在其早餐中放入不明药物,在其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舌头发硬,无故流口水,且无法控制。后被良心看押人员发现,丁红芬才拒绝服用,免遭毒害。

11) 强迫(胁迫)交易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有一部分访民,在被参加“法制学习班”期间,受到村委、街道、信访、公安、拆迁办等部门人员的恐吓、威胁,致使学员放弃合法权益,逼迫签定房屋拆迁、停诉息访等协议。

结束语

本网长期以来对黑监狱的侵权事件予以了大量的报道,本报告只是对其中的一些案例予以归纳总结。当下中国大陆,中共各级政府机关对上访公民的人身自由的粗暴侵犯是普遍发生的事情,而其以黑监狱最为残暴、野蛮,黑监狱对现行法律的践踏也是肆无忌惮的。

由于包括本网及大批人权捍卫者的关注、报道和抗争,使得大陆一些地区的黑监狱事件有所减少和收敛,但是这一切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将持续不断地关注和报道“黑监狱”这一践踏和侵犯人权的行径,持续不懈的抗争,最终使得“黑监狱”在中国大陆被彻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