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四川家暴受害者李彦终审被判死缓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424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杀死丈夫的四川李彦,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前,李彦因杀夫分尸被两审判死刑,2012820日由四川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消息一出引起全国各界人士的强烈关注,2013年年初,在死刑复核关键时刻,各界紧急行动挽救李彦免死。

20146月最高法决定不核准死刑,发回四川省高院重审。经开庭审理,今日为最后结果。

重审判决,四川高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被害人谭勇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多次打骂李彦,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李彦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对李彦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24日重申判决结果一出,李彦的代理律所@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千千律师所在微博上质疑:重审二审还是给出了第二糟糕的刑事判决,思之再三,我们只能理解为是来自地方部门维稳的压力所致。即便如此,施暴者家属庭审大闹法庭、攻讦辩护律师,庭前庭后围堵、抓挠记者、相关旁听人员的行为不仅违法事实明显,更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相关部门有魄力依法处理他们吗?

据悉:该案被告人李彦,曾通过律师提交反家暴法草案个人意见,她现仍关心的是:《反家暴法》何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