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

来稿照登:陕西明珠公司巨额欠薪四年政府就没有办法吗?


我们这八百多民工,都是受雇于四川南江县建筑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第二分公司,从2008年到2011年,在陕西省泾阳县原点新城项目建楼房,工程地点在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到2011年停工时,已完成工程产值额达3.4亿元,而开发商陕西明珠家居产业有限公司欠南江西安二公司工程款8千多万元,其中民工工资2300多万元。四年了,我们数百民工讨工程款讨血汗钱,一分都没讨下。

开发商陕西明珠家居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继和是陕西省人大代表。我们早已在明珠家居公司的账目查明,明珠公司将应打给我们南江二公司的8千余万元转入与南江公司无关的项目,这是明显的恶意拖欠工程款。我们员工来自全国许多省市,四年来无数次往返于家乡与陕西泾阳、西安之间,泾阳县、咸阳市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社保局、公安局、政府跑了多少回就不必说了,陕西省政府、四川省政府、国家人社部也上访过多次,2014年八九月间,我们在西安还向中央巡视组投诉。20141022日,明珠公司董事长李继和当着政府领导和民工代表的面承诺:在十天内先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钱,至今我们分文未见。现在是2015113日,又过了七十多天了,我们在这期间又找泾阳县、西安市人社局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跑了二三十次,得到的是县、市人社局《不予受理通知》。我们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共产党那么多机关,那么多官员,那么多法律规章,宣传的那么漂亮,四年多了,就解决不了明珠公司恶意欠款的问题吗?

2015113日上午,我们三四百民工冒着寒风,又一次到西安,聚集在陕西省政府大门外,要求省政府领导指定办案部门,敦促明珠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首先是拖欠我们的工钱,并追究泾阳县、西安市、陕西省三级人社部门不作为的行政责任。

全体讨薪民工
2015113

注:来稿照登,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