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

因在天安门自焚未遂而被判刑的河南访民王群凤就在押期间遭受酷刑提起控告(图)



(维权网信息员裘萍报道)王群凤,女,现年50岁,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医药公司的一名下岗女工,1999年至2003年期间,三门峡市中院和卢氏县法院在审理当事人与房管所及王某房屋租赁纠纷系列案件中,枉法裁判,非法先予执行,导致当事人赖以生存经营的“干菜副食调味品和中药材购销批发部”价值几十万元的商品损毁、霉变。法院拒不纠正,王群凤无奈走上长达13年的漫长上访之路。

上访期间,王群凤反映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一连串的打击、迫害、报复,她被两次劳教三年六个月,时间分别是20055月和20077月,四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迫她吃精神类药物,多次被关黑监狱,各种名目的拘留次数她自己也记不清了,有数十次之多。多年的颠沛流离加之公权的残酷迫害,使王群凤的身心都遭受严重伤害。

对现行信访制度已几近绝望的王群凤于201383日到北京天安门金水桥上抛撒上访材料,并往自己的身上倒汽油,准备用自焚自杀这种方式来表示对现行体制的抗议和抗争。她自焚未遂被当场抓住,先是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拘,一个月后被批捕。2014513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判处她有期徒刑11个月,王群凤上诉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关押的11个月内她多次遭受酷刑,八次带刑具时长达100多天,多次遭看守人员和牢头狱霸的毒打,在没有从事任何劳动的境况下,她的体重由进去时的150多斤降到释放时的96斤,可见遭遇了何等的摧残。

已于201473日出狱的王群凤不愿再做待宰的羔羊,现在她已就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期间遭受的种种酷刑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

下附她自己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