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湖南新化孟公镇幼师维权代表陶映源在长沙上访维权(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乔新报道)世界人权日到来,来自湖南各地的访民在长沙的湖南省委机关街道纷纷举牌维权,向市民上访,反映中国的人权问题。

来自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全体幼师代表伍香英,及其丈夫陶映源,曾因在北京天安门中南海上访维权被当局拘留,也在现场向群众反映针对新化县教育局维权上访的问题:

一是辞退聘用幼师未给任何经济补偿:

  新化教育局2011415日作出的《关于孟公镇幼师要求解决待遇问题的答复》第一项,说孟公镇被辞退幼师得到了经济补偿,是纯粹谎话。事实上是,孟公镇无一幼师得到经济补偿。以孟公镇宝塔学校幼师伍香英為例,工作35年,至今未得一分的经济补偿。严重违反《劳动法》第26条每三款和第28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关系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以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要给伍香英35个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陶映源)

二是未给任何社保和福利待遇:

当局做出的《关于孟公镇幼师要求解决待遇问题的答复》第2项说:按县相关文件精神,对以前不给补社保。到底是什么文件没有交待?《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教师法》第7条第四款也明确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伍香英(附教师资质证明)工作35年至今未得一分补偿和任务何社保福利待遇这什么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