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山东维权人士李红卫因申请“反对暴力强拆游行”被传唤




(维权网信息员亦然报道)11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维权人士李红卫与朋友相约到解放阁,商量进一步申请“反对暴力强拆”游行事宜。李红卫被早已等候在解放阁的警察以“涉嫌煽动策划组织游行示威行为”为由传唤,并对李红卫实施非法搜身,警方在对李红卫进行传唤、搜身过程中,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1022日,李红卫与部分被强拆户及关注强拆的市民,就济南市乃至全国近些年不断发生的违法、野蛮、暴力强拆事件,向济南市公安局提出了书面游行申请,以表达大家对违法、野蛮、暴力强拆行为的强烈抗议。

当天,济南市治安管理分局办公楼三楼法制科表示:“我们只负责受理,批准是济南市公安局的事。不过还从来没有批准过,好像全国也没有批准的先例。”在递交申请前,大家也有游行申请不被批准的担忧。但大家认为不批准应该给出理由。代表们表示:如果不予批准他们还会继续申请。

李红卫等人的申请游行日期是111日-3日,但游行申请并未获得批准。于是111日,李红卫与大家相约商讨下一步的再申请事宜,但却因此被警方传唤8小时。

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依法向公安机关递交游行申请书,理应受到支持和鼓励,如不批准也应依法出具不批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此,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承诺。

 附:游行申请书

济南市公安局:
      
近些年来,济南市屡屡发生违法、野蛮、暴力拆迁的事件,许多被拆迁户因此失去了家园,无家可归。精神饱受摧残,也破坏了济南市的平安和谐。目前还有很多居民的家面临被违法强拆,为了防止悲剧的不断发生,也为了民众合法的私有财产及尊严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及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游行,表达我们反对、抗议违法、暴力拆迁行为的愿望。

一、游行路线
解放阁—泉城路—大观园—纬二路—天桥南止。

二、标语口号
1
、拥护宪法,公民住宅不容侵犯。
2
、反对暴力拆迁,还我家园。
3
、依法治国,严惩腐败。
4
、我们要尊严,我们要居住权。

三、游行集会人数
预计此次参加游行人数为100人左右。

四、申请游行天数
游行自201311
  1日至11 3 日连续游行三天。

五、游行时间安排
每天自上午9点钟开始,至下午3点钟结束。第二天和
第三天起止时间与111日时间相同。

六、集结地和解散地
在济南市解放阁进行集结,在济南市天桥南头进行解散。

七、游行负责人
此次游行集会负责人由李红卫、田萍、于修明、曹秀玲、
陈彭莲、高祥明、刘桂芹、王锐佳、高洪军负责。

八、其他事项
1
、此次游行不准备车辆参加,不使用音响设备。
2
、特请贵局届时安排警力维护游行队伍周边秩序。
3
、请贵局按照游行示威法规定的时间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时间:2013 10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