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天津强拆使用催泪瓦斯弹,受害者被控“妨碍公务罪”逮捕




(维权网信息员梁红报道)据天津强拆受害者张永梅控诉:她家住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云江里4-76号,今年926日家遭遇野蛮强拆,动用催泪瓦斯和高压水枪,强拆过后,又将其丈夫韩春秋刑拘,后又逮捕,罪名是涉嫌“妨碍公务”。

据张永梅介绍:
926日早上8点,以河西区政府拆迁工作人员、警察、消防车、城管、医院救护车组成的强拆队伍近四百人,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整个云江里团团围住,拉起了禁戒线,不让任何人进去。我被拆迁工作人员、警察以商谈为由骗到一个角落软禁起来。我的丈夫韩春秋独自一人在屋里守护自己的房子。

铲车把北面的窗户打碎,高压水枪就往屋里喷水,城管人员往屋里投掷了4颗催泪瓦斯弹,在烟雾中高压水枪还在往里面喷水,随后城管人员蜂拥而上,进去之后就群殴韩春秋,韩春秋在催泪瓦斯烟雾作用下已处在半昏迷状态,进来的人拳打脚踢,头部和身上多处受伤。最后用担架把韩春秋抬出来房间,送往医院抢救。

下午,我和儿子韩宽明从公安局才知道韩春秋被送进了天津市第四医院急诊部,到了医院我们看到了我们无法接受的一幕,几个警务人员把韩春秋拽到厕所里躺到地上,还不让人们看,嘴里还说别管他,别管他。孩子顿时愤怒了,说:“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老百姓呢,你们会遭报应的。”

没想到孩子的这句话给我的家庭带来横祸,自930日我的唯一儿子韩宽明(23岁)失踪,报了110,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音信。
   
 928日韩春秋以“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1010日被逮捕。拘留后,天津市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警察告诉我,同意他们的安置方案就放韩春秋回家过日子,不同意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张永梅气愤地质问:我们家遭到强迁,动用了高压水枪、催泪瓦斯弹、韩春秋遭到毒打,我们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如今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我们反而是“妨碍公务”,你们的公务是什么?是掠夺、是侵害人权。我们妨碍的又是什么?试问公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天津张永梅   电话:1310225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