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杭州访民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图)




(维权网信息员柳青青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定于527举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允许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522日前去登记申请参加旁听。上午8点多钟,杭州各区访民一百多人到杭州市政府门口例行请愿,然后到省政府申请参加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朱瑛娣、梁丽婉、陈美佳、杨云彪、王利民、叶红云、凤加文、汤柳叶、朱彩花、汪玉芬、张贤娟、胡惠芬、王银雅、冯国娟、张茶凤等23人进行了登记。按照规定,只有15位公民被允许参加旁听,所以其中绝大部分访民将不会有机会旁听。

据浙江民主人士昝爱宗先生说,他曾于2006年参加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议的旁听,但他当时的身份是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站长兼浙江省海洋局监督员,和他一起参加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没有一个像访民这样被边缘化的人物。他说,他们旁听的地方是和会议室用玻璃隔开的,有点像监狱里探监时家属和犯人用玻璃隔开的味道。不过,家属和犯人只隔一道玻璃,而他们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相隔十多米,而且要高一个楼层。也就是说,参加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的公民是在会议室后面一个用玻璃密封的悬楼里旁听会议的。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公民参加人大会议的旁听的举动值得肯定,这也可以说在民主的道路上前进了一步。但是,对参加旁听公民的身份加以限制和旁听的场所予以隔离,是非常不妥的,这不能不使人联想起那个“叶公好龙”的典故。但愿这样的故事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