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北京丰台区政府应对村民信息公开出新招(图)




(维权网信息员肖微报道)北京丰台区石榴庄村民姜流勇、张宗钢、郭志英等人去区政府调取信息公开,总是得到补证的答复书,要求村民出示具体文号。村民不服此答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二中院却拒收诉状,并且拒绝出具不予立案裁决书。据了解,此类案件在其他区县和其他法院不但可以成功立案,还有胜诉的案例;不知丰台区政府和二中院早已暗通款曲,还是达成默契。

被逼无奈之下,村民们只好用愚笨的办法,按照数字排列一一调取。村民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丰台区政府为了对付村民调取信息公开,专门聘请了几个律师研究对策,终于研究出了新办法:就是当村民调取信息公开时,除了填写困难申请之外,还要填写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相关性说明丰台区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用减免申请审批表。这对没有什么文化的村民来说,无疑抬高了信息公开的门槛;难得几位为政府服务的草包律师想出这么高明的对付村民的办法。

丰台区政府在解决依法行政问题上没有多少本领,也不愿意付出;但是为了对付村民,压制要求公正的声音不惜花大价钱聘请律师,巧设名目,刁难村民,难怪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们不禁要问:这个所谓的人民政府的难道就是用心对付人民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