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

吉林访民赵桂香被地方绑架拘留劳教(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吉林省舒兰市南城街惠南委四组访民赵桂香,两会前夕,被当地公安跟踪绑架回去后,遭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吉林市政府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半。

229下午130分许,吉林省访民赵桂香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红房子租住地,被跟踪她的地方警察(其中一位佩戴警号是04248110多人闯进她的租住房内,抢走手机和上访材料后,又搜去她的身份证,然后强行将她绑架上车,直接押送回当地后被行政拘留10天。

访民赵桂香的亲属说,赵桂香在拘留所内,天天遭到公安不间断地审讯,企图获取需要的“罪证”, 而对赵桂香判刑或劳教。果然如此,访民赵桂香被公安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吉林市政府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半。

访民赵桂香是在200497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把她腰椎撞伤,依据专家鉴定,应该定位五级伤残,结果交通部门只给认定十级,由此不服而上访至今,据政府统计她共上访登计达八百余次,却没能得到解决。

公安和政府如此报复一个受害者,上访八年,到中央信访窗口有记录的就达800多次,而没有一个政府官员过问,只是一味采取打压手段来控制赵桂香的正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