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律师4次会见未果,维权人士赵振甲被移送劳教调遣处

(维权网信息员郑广源报道)本网获悉,被北京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赵振甲,已经被移送到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自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后,前后4次要求会见赵振甲未果。

赵振甲于今年除夕夜被丰台警方以“非法使用窃照器材”为由抓走并刑事拘留,222北京市劳教委以“赵振甲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多次处理,屡教不改,又于201211310许,伙同他人进入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不顾工作人员劝阻,扰乱该单位秩序”为由对其劳教一年六个月。

直到49,赵振甲的家属在多方交涉下才拿到劳教通知书,于是立即为赵振甲聘请了人权律师莫少平、马刚权作为代理律师。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办案单位及拘留所协调交涉,416莫少平律师和马刚权律师一起要求依法律程序会见当事人未果,拘留所称“人已经移送走”,但拒绝告之:人被移送何处,何时送走的。

417上午,马刚权律师再次找到办案单位丰台公安分局刑事四科,询问为何人移送走了却不告之,为何还要为其办理审批会见手续。警方的解释是公安局是办案单位,拘留所是执行单位,羁押者被送走时不会通知他们,办案单位与执行单位没有沟通好。经过一上午的询问,终于得知赵振甲已被移送到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劳教人员调遣处是被劳教人员接受教育、分流、等候具体分到哪个劳教所的中转站,所以律师很难会见,只有等到人被送到劳教所才能会见。

马刚权律师无奈地表示:针对类似的敏感案件,深感律师会见当事人难,阅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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