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贵州黎庆洪案庭审现场装通信干扰器(图)


律师座位后的通信干扰器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19在贵阳小河区法院开庭的黎庆洪涉黑案,有包括迟夙生、朱明勇、杨金柱等来自全国各地的21位律师免费为该案件辩护,不少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手机向外发布现场情况,引发广泛关注。


本来黎庆洪案一审贵阳中院,二审贵州高院,贵州高院已经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申。贵阳中院看到省高院这条道走不通,于是将案件重新包装后让小河区法院作为一审,这样的话,贵阳中院就是二审终审。这样一来,无论如何,黎庆洪等被告们也跳不出贵阳市领导的手掌心。上级法院不得将自己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下级法院管辖,这是刑诉法和六部委规定明文规定的。既是规定也是常识。通过为被告申请回避权,律师团进行了激烈的抗争,因为程序正义是一切公正司法的生命线,小河区法院根本无权审理本案,小河区检察院也无权公诉本案。

110早上开庭,辩护人周围警察林立,对面一架摄像机专对着辩护人席,经律师严重抗议后无效,不允许发言,将律师们仅有的一个话筒的声音调的很低。法庭不顾及律师的任何抗议,李金星律师被赶出法庭,依法行使的辩护权利被剥夺。就在律师们的座位后面,加了一个信号干扰器,防止手机直播。有律师认为,本案件是公开审理,为何要屏蔽信息?这是对律师团成员通信权利赤裸裸的侵犯。